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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存在的问题及升级路径

发表于:2020-06-30 14:57 作者:admin

陈勇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区域集中度高、产业层次较低、市场主体参与度高以及优惠政策丰厚,由此使得合作区的产业升级前景广阔,多方合作力度较大。然而合作区也存在区位选择不合理,风险不可控;产业结构单一,发展方式粗放;融资困难及人才匮乏等问题。因此,需要完善合作区内产业链布局,强化融资和人才支持,建立风险预防及评估体系,推进合作区本土化经营,如此才能确保合作区的可持续发展。

境外经贸合作区,也称之为境外产业园区,指的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由中国企业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境外经贸合作区具有完备的基础设施、明确的产业主导、健全的公共服务职能等特点。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规模在不断扩大,园区内集中了政策、资源、投资和技术,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企业的入驻,实现了生产、加工和商贸的一体化。截至到2019年2月,中国企业在境外46个国家建立了113个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367亿美元,进驻这些园区的国内外企业达到了4665家,创造了近35万个就业岗位,累计为东道国上缴税费30亿美元。整体看,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是中国企业和中国制造“走出去”的重要载体。然而在发展中也存在一定问题,尚有36%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未能盈利。因此,分析其发展现状,明确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更好地促进境外经贸合作区的高质量发展。

一、中国境外合作经贸区的发展现状

1、区域空间聚集度高,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已广泛覆盖亚非欧等各大洲。但区域空间分布比较密集,多分布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按照商务部2019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有82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分布于“一带一路”沿线的24个国家,占到了境外经贸合作区总数的72.7%。“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这82个合作区中国累计投资304亿美元,入驻企业达到了4054家,创造就业岗位达到了25万个,累计上缴东道国政府税费21.5亿美元。从这个数字上看,“一带一路”沿线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的累计投资、入驻企业以及上缴税费均分布占到了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总额、入驻企业总数以及上缴税费总数的82.8%、86.9%和71.6%。我国企业设立的境外经贸合作区集中于“一带一路”沿线,一方面是因为地域上的临近,交通相对便利,有助于降低物流交通成本;另一方面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倡导的结果。沿线各国与我国的经贸合作关系密切,部分国家正处于发展转型期,不仅有丰富且相对廉价的劳动力和自然资源,而且当地市场对中国商品和技术有巨大的需求。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分布于沿线各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将会为中国与这些国家的经贸深度合作创造更多的便利。

2、合作区产业层次不高,但升级前景广阔

当前,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产业结构层次较低,主导产业类型单一,多数合作区定位为工业园区,以来料加工、资源利用、商贸物流为主。此外,部分合作区规划面积较小,与周边城市联系并不密切。如中海集团2018年在吉布提建立的中国-吉布提自贸区的面积仅为3.2平方公里,主要从事海产加工和贸易。产业层次较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作区的发展,与周边区域联系不密切,表明合作区的封闭性较强。然而,从反面看,合作区的产业层次低也就意味着未来产业升级空间大。我国企业设立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多是集中于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对中国产品、技术、产业链等有较大需求,这对于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走出去创造了有利条件。由此看,境外经贸合作区是我国当前去产能和实现产业转移的良好平台。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同时,也激发了其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的动力,未来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3、市场主体参与度较高,民营企业投资增长较快

境外经贸合作区成为中外企业经贸合作的窗口和平台,与一般的工业园区相比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境外经贸合作区是以企业为主导,投资者、参与者、运营者皆是企业,加上拥有中国与东道国政府双方政策支持,与传统进出口模式相比,合作区能够更好地利用东道国的资源、生产资料和市场。一方面,能够充分利用本地的劳动力和优势资源,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还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作出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更加符合当地市场需要的产品,能够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与跨国企业投资相比,境外经贸合作区能够为更多的国内中小企业提供“走出去”的平台,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抱团取暖”的机会。正是因为境外经贸合作区具有这些优势,中国国内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尤其民营中小企业在园区内形成了上下游产业链,解决了中国企业“走出去”初期产业链难以配套的问题。同时,由于入驻的各类企业能够形成上下游合作关系,容易在园区内形成一个中国产业转移的产业群,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当前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投资主体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国内的民营企业也能够借助中国与东道国的政策优势,在东道国迅速开拓市场。按照商务部统计,2018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45%的贸易额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贸易总额达到了6288亿美元,比2017年增加了12.3%。全国工商联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当中有274家企业入驻了境外经贸合作区,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产业转型升级注入了活力。

4、合作区内优惠政策丰厚,多方合作意愿强烈

政策优惠是吸引企业入驻境外经贸合作区的重要推动力。境外经贸合作区能够同时享有中国政府和东道国政府提供的双重政策优惠,政策优惠不仅覆盖面广,而且优惠力度也比较大。具体而言:第一,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在中央政策方面,为境外合作区提供了贴息贷款、直接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从2017年起,商务部、财政部对通过评审入选的示范境外经贸合作区每年提供2亿元的资金扶持,入驻企业还可以享受5年退税及100%的贴息贷款支持。对符合《境外经贸合作区考核办法》的园区,商务部还提供包括前期建设费用、物流运输费用、科研支持经费、人员培训费用等方面的支持。另外,在税收、人员签证、员工保险等方面也能够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在地方政策方面,各地政府为了鼓励本地更多的企业“走出去”,为企业投资设立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以及入驻园区的本地企业提供厂房建设、员工培训、员工保险、贴息贷款等方面的支持。第二,东道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因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多是集中于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而境外经贸合作区能够带动这些国家的区域经济增长。因此,东道国政府在土地租赁、企业融资贷款、税收等方面愿意给合作区及入驻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如中国华立集团和泰国安美德集团联合投资的泰中罗勇工业园区,泰国政府给予了该园区50年的低价土地租赁优惠。湖北联合发展投资集团在比利时鲁汶设立的中国-比利时科技园,园区内的生物制药、信息通讯、智能制造等企业免收企业所得税和享有进出口零关税的优惠。正是因为境外经贸合作区享有的优惠政策力度大,大大激励了各方合作的需求,也带动了园区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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