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业务探讨

您的位置是:首页>外贸进出口业务>外贸业务探讨

福建自贸区对台跨境电子商务创新与实施办法

发表于:2016-03-09 16:11 作者:admin

陈再福 陈蓉  闽南师范大学

 

跨境电子商务是分属不同关境的经济主体利用网络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线上交易、线上支付和线下物流配送的国际贸易活动。近年来,这一新型国际贸易方式日渐成为海峡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内容和载体。自2015年4月21日挂牌后,福建自贸区抓住先行先试机遇,充分发挥对台优势,在电商平台、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物流配送等方面不断推出创新举措,对台跨境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但是,福建自贸区对台跨境电子商务也面临诸多挑战,亟待进一步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福建自贸区对台跨境电子商务创新举措

(一)构建两岸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福建·平潭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是目前全国唯一的由两岸共同打造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其设立和发展对促进两岸电商合作、扩大闽台贸易具有重要意义。挂牌以来,平潭片区陆续推出多项开放措施,如允许台资在区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在线电子商务服务,对区内台资电子商务企业办理ICP(网站经营许可)资质许可参照内资企业同等条件等。2015年3月,两岸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福建跨境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通过统一海关、国税、工商、检验检疫、外汇等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平台的接入标准与数据规范,跨境通不仅可以帮助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企业及商品在“单一窗口”注册备案和数据统计查询,而且还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报关、报检、办公、仓储、物流、结汇、退税和融资等专业服务与解决方案。除了自建平台外,福建自贸区也积极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2015年5月,福建自贸区与亚马逊合作,通过亚马逊“中国台湾馆”推出约500个台湾特色品牌、5000多种高质量商品。此外,福建自贸区还与阿里巴巴开展战略合作,推动天猫国际、支付宝、菜鸟物流等平台与平潭跨境通对接,以对台贸易为重点,开展“直通台湾”的跨境电商战略合作。

(二)改进通关便利化措施

福建自贸区为两岸跨境电子商务“量身定制”了一系列贸易便利化措施,推出了简化CEPA及ECFA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放宽直接运输判定标准、对台原产地证书核查机制等多项创新举措。其中,简化后的CEPA及ECFA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规定,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请享受优惠关税待遇时无须提交原产地证书原件,通过出口方传输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海关也可以直接办理相关手续。放宽直接运输判定标准则突破了ECFA项下进口货物经第三方中转时需提交直接运输规则证明文件的硬性规定,海关可采用验核集装箱号等方式判定中转货物是否符合直接运输要求。对台原产地证书核查机制减少了证书报送海关总署的审批环节,海关总署专项授权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统一开展ECFA项下原产地证书的核查。上述贸易便利化措施实现了闽台、闽港、闽澳间海关原产地证书联网的无纸化通关,节约了相关证明文件的寄送成本和时间,使享受关税优惠待遇货物的平均进口时间大为缩短,提高了CEPA及ECFA项下进口货物的通关效率。

(三)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在检验检疫监管方面,福建自贸区建立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监管模式。对于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进出口企业、电商平台企业、仓储企业及其经营的商品,采用备案——统一申报——集中查验——分批核放——事后监管模式。根据这一监管模式,进出口企业首先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然后由代理商或进出口企业统一申报并经检验检疫部门实施集中查验,代理商或企业确定订单信息后分批核放,检验检疫部门予以事后监管。对于有订单信息的零售出口和直邮进口电商商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的便利措施,海关除必要的检疫外,不实施品质检验和验证管理。此外,对于无订单信息的入境商品实施集中检验、分批核放,海关可以采信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力求风险可控制、质量可保证和责任可追溯, 实现了安全卫生基础上的便捷高效。

(四)开展对台海运快件业务

福建自贸区挂牌成立以后,启动对台海运快件业务,为两岸跨境电商开启快捷通路。目前,闽台海运快件采用集装箱运输,通过在平潭与台湾之间往返的“海峡号”和“丽娜号”高速客滚轮运载。高速客滚轮从台湾西海岸港口出发,仅需3至5个小时就可到达厦门或者福州。对台海运快件业务不仅增加了快件运载量,而且具有“空运速度,海运价格”的优势, 运输成本比空运降低了40%以上。此外,福建自贸区还将两岸海运快件平台与海关、国检等监管系统以及台湾关贸网对接,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提前备案”方式,简化通关和检验检疫程序,使整体通关物流速度大为缩短。(点击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