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规则与标准化

您的位置是:首页>国际贸易规则>国际规则与标准化

中国与东盟国家环境产品贸易:挑战与对策

发表于:2019-03-28 15:09 作者:admin

黄成亮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摘要: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协议的达成,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经贸往来日益加深,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中国与东盟也面临着严峻的环境问题,各方越来越重视经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分析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环境产品进出口额变化、产品结构及市场分布,并探讨了发展环境产品贸易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非关税壁垒、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及贸易模式单一等问题制约着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最后针对如何扩大中国与东盟环境产品贸易提出了对策建议。

环境产品主要包括与环境保护、监测、污染治理及可再生能源生产等相关的产品。各国及国际组织对环境产品的定义不尽相同,被广泛接受的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采用的清单法对环境产品的定义。目前确定的清单涉及HS编码第44章、第84、第85章及第90章的54项产品,可归类为环境友好产品、环境监测类产品、可再生能源设备和环境保护产品。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环境保护合作战略》中明确将环境产品及服务作为优先合作的领域。环境产业的发展及环境产品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路径,有助于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一、中国与东盟国家环境产品贸易现状

(一)环境产品贸易额不断扩大

2010年中国与东盟国家环境产品贸易总额为86.06亿美元,占中国环境产品对外贸易比重仅为5.13%,2017年贸易额增长至176.6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0.82%,所占比重升至10.24%。其中,中国对东盟国家环境产品出口额从55.82亿美元增长至94.37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7.78%,环境产品进口额从30.23亿美元增长至82.3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5.33%,东盟国家已成为中国环境产品的第四大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从贸易差额来看,中国对东盟环境产品贸易持续顺差,但是随着进口增速加快,顺差规模不断缩小。

(二)贸易产品结构稳定

中国与东盟环境产品贸易结构中可再生能源设备占比为最大,而环境友好产品所占比重几乎为零。2010年中国对东盟国家可再生能源设备出口额为40.98亿美元,进口额为16.9亿美元,占环境产品贸易额比重为67.25%2017年可再生能源设备出口增至55.98亿美元,而进口大幅增长至54.12亿美元,贸易额所占比重为62.3%。环境保护产品贸易额由2010年的17.27亿美元增长至2017年的32.58亿美元,所占比重为18.39%。环境监测类产品贸易额增长最快,年均增长速度为17.69%2017年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是2010年的3.29倍和3.03倍,所占比重为19.29%。从单项产品来看,中国对东盟出口的前五项产品为901380(光学仪器及设备、太阳能定日镜)、854140(太阳能电池及光敏半导体器件)、850300(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零件)、903289(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自动电压和电流调节器)、847989(与环境气体、水体和废弃物处理相关的机械器具),2017年这五项产品所占出口比重为55.08%。中国从东盟进口的前五项产品为901390(太阳能定日镜附件及零件)、854140(太阳能电池及光敏半导体器件)、901380(光学仪器及设备、太阳能定日镜)、 902780(理化分析仪及其他质谱仪)、847989(与环境气体、水体和废弃物处理相关的机械器具),2017年这五类产品进口所占比重为75.24%

(三)市场相对集中

在东盟国家中,中国环境产品主要的出口市场为马来西亚、印尼、泰国和越南,对这四个国家的出口额占中国对东盟环境产品出口额的比重为80%2010年,马来西亚市场的比重为30%,泰国为20.26%,印尼为21%,越南为14%2017年,中国对越南环境产品出口贸易的比重升至28.96%,而出口至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的比重分别降至21.31%16.69%13.39%。进口市场方面,中国从东盟进口的环境产品中90%来自于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和印尼。与2010相比,2017年泰国市场比重由15.4%升至28.35%,从越南进口环境产品的比重由1.4%升至20.57%,马来西亚、新加坡市场的比重分别为20%左右。

(四)各国环境产品贸易互补性强

中国对东盟主要市场的环境产品贸易以高度垂直型产业分工为主。如表1所示,在54项环境产品中,中国与泰国之间有47项属于高度垂直型分工,占比为87.04%,其次为印尼(39项)和越南(35项)。中国与东盟间少数产品进行的是产业内贸易,水平分工的环境产品的比重不足30%,在高度水平型分工中,中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进行产业内贸易主要涉及环境监测类相关产品。可以看出,中国与东盟国家环境产品竞争程度低,贸易互补性强,相互间的贸易有进一步提升的潜力。

1 2017年中国与主要东盟国家54项环境产品产业内分工指数分类占比(%

 

无贸易占比

高度垂直型分工

(0GL0.25

垂直型分工(0.25<GL0.5

水平型分工

0.5<GL0.75

高度水平型分工(0.75<GL1)

中泰

1.85

87.04

5.56

3.7

3.7

中越

5.56

64.81

7.41

11.11

11.11

中印

3.7

72.22

7.41

9.26

9.26

中马

3.7

53.7

20.37

11.11

11.11

中新

3.7

46.3

20.37

14.81

14.81


三、中国与东盟环境产品贸易面临的主要挑战

()部分东盟国家资金匮乏,环保投入不足

由于区域内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加强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共识,建立绿色产业和发展环境产品贸易成为各国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由于开发节能技术,使用清洁能源和修复环境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东盟成员国中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贫困人口多,虽然对于国外环境产品存在需求,也迫切希望通过环境产品贸易进口相关产品及技术改善本国环境状况,但是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挑战。

(二)环境产品行业仍需进一步转型升级

区域内部,中国、新加坡环境产品的竞争力相对较强,在54项环境产品中有明显比较优势(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1.25)的产品均为14项,占比为25.92%,高于其他国家;而文莱、缅甸、老挝、柬埔寨、印尼在环境产品生产及贸易方面相对较弱,超过90%以上的环境产品不具有比较优势。从产品分类来看,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类别主要是可再生能源设备和环境保护产品,而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出口的优势环境产品中环境监测类产品比重较高,泰国主要以环境保护产品为主,越南在可再生能源设备产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在环境友好产品上只有印尼中具有比较优势。然而,多数国家环境产品出口的比较优势仍主要依赖于低廉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基于创新发展的竞争优势尚未完成。以中国对东盟出口中显性比较优势较大的可再生能源设备为例,虽然光伏产品及风电产品出口规模大,市场份额高,但产品结构较为单一,技术创新薄弱,产品附加值低,目前在东盟市场上更多的是依赖价格优势与其他发达国家的产品进行竞争,在中低端市场上出现了投资过剩及产能过剩,造成了资源错配和价格扭曲,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2  2017年中国与东盟具有明显比较优势(RCA>1.25)的环境产品类别构成

 

环境监测类产品

可再生能源设备产品

环境保护产品

环境友好产品

越南

0.00%

7.41%

0.00%

0.00%

印尼

0.00%

0.00%

3.70%

1.85%

新加坡

16.67%

3.70%

5.55%

0.00%

文莱

0.00%

0.00%

0.00%

0.00%

泰国

3.70%

3.70%

9.26%

0.00%

缅甸

1.85%

1.85%

0.00%

0.00%

马来西亚

9.26%

1.85%

1.85%

0.00%

老挝

1.85%

0.00%

0.00%

0.00%

柬埔寨

0.00%

1.85%

0.00%

0.00%

菲律宾

7.41%

5.56%

5.56%

0.00%

中国

0.00%

11.11%

14.81%

0.00% 


(三)
环境产品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函待提高

中国已经逐步成为环境产品的贸易大国,但在技术水平上与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光伏高端电池工艺及装备、材料方面依靠进口,尽管国内生产的高纯度多晶硅已实现量产,但是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风力发电机在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技术缺乏竞争力,齿轮箱、轴承及控制系统等的研发能力不强。我国对大气、土壤、水等进行监测和检验的环境产品在生产和研发上不具有优势,相关技术的研发主体主要是高校及科研院所,但科研成果转换率仍有待提升,而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及开发能力不足,技术发展跟不上改善环境的需求,使得检测类环境产品出口竞争力弱。

(四)贸易模式较为单一,价格竞争激烈

环境产品功能的实现需要相应的服务支撑,环境产品竞争力的提升有赖于相关服务的同步发展。环境治理、可再生能源开发的环节包括工程咨询及设计、整体系统性开发方案、工程施工、设备后期维护等。而当前我国与东盟国家的环境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中低端的设备和组件的进出口,贸易模式单一,贸易+服务的模式尚未成为主流,缺乏提供综合服务体系的企业。环境产品生产企业在细分市场和产品定位仍有不足,功能趋同。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使得企业只能依赖于降低价格抢占东盟国家市场,造成环境产品出口附加值低,利润空间小,且容易导致贸易争端。

(五)非关税壁垒制约环境产品贸易发展

在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方面,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成立及后续升级版协议已经将关税大幅削减至非常低的水平。然而作为经济转型的方向和新的增长点,各国对环境产品行业都实施了一定程度保护和支持政策,以此兼顾市场开放、环境保护需求和国内企业的利益。同时由于各国具体国情不同,造成在治理环境的过程中存在采用法规、技术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形成了形式各样的非关税壁垒,制约着环境产品贸易的发展。东盟国家对中国出口的环境产品实施的非关税壁垒种类较多,在技术性措施方面包括特殊授权及许可要求(TBT B14)、包装标签要求(TBT B31)、特定规范的合规认证(TBT B83)。在非技术性措施方面,菲律宾要求提供专门用途数量许可(E112),个别东盟国家还要求缴纳额外的税费,如越南实施的为评估符合技术规范而征收的税费,菲律宾征收的海关服务费、商品处理费、印花税及进口许可证费。各种技术标准、认证制度、繁琐的海关程序和手续增加了各国环境产品贸易成本,阻碍相互间的贸易往来。

四、促进中国与东盟环境产品贸易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参与区域环境治理,加强中国与东盟间的环保合作

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自然地理和生态环境方面联系密切,通过与东盟国家建立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搭建南南环境合作平台,加强环境大数据共享,推动经验交流、能力合作及能力建设。加强环境产品、服务及技术合作,在全球环境问题及国际环境公约履约机制等方面深化沟通与协调。对部分缺乏资金技术的东盟国家进行绿色援助,提供环境产品和服务,帮助这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环境治理,减少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通过环保合作改善区域内的环境状况,解决环境问题的跨界性,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实现和谐、可持续的包容性增长,同时带动中国与东盟环境产品贸易发展,达到互利共赢。

(二)完善市场机制,促进环境产品行业升级

环境产品贸易规模、结构的变动与相关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需要通过健全市场机制,依靠市场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减少行业无序竞争,为环境产品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减少对组装加工型企业的补贴,向研发型企业倾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鼓励企业进行产业链整合,应对产能过剩,支持产业区域联动和国际化发展,在融资渠道上支持成长潜力大,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发展,打造综合性的环境产品行业集群。

(三)加大研发,提升环境产品核心技术

加强环境产品生产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利用绿色专项贷款、增值税优惠、财政专项基金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快成果的转换。加大光伏、风电的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等重点领域的研发,促进企业向高附加值的产业链转移,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设备贸易出口质量和竞争优势。同时围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提高关键的检测及治理技术,推动环境监测防治技术能力升级,扩大环境监测类产品和环境保护类产品的出口。鼓励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企业开展多层次的国际技术合作,共同研发环境产品,促进相关技术发展与共享。

(四)支持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开拓市场

建立中国东盟环境产业合作平台,促进环境产品与环境服务业的区域流动。引导我国环境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改变企业单纯依靠价格竞争方式。依托一带一路建设,根据市场需求,采取贸易、投资、工业园区建设等方式拓展东盟环境产品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朝综合化方向发展,提供环境产品相关的咨询、设计、运营服务,增强在东盟市场综合服务配套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开放国内市场,积极引进部分东盟国家的先进环境行业的投资、关键技术和管理模式,同时利用自身产业优势与东盟企业合作,共同开拓第三方环境产品市场。

(五)降低环境产品非关税壁垒,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加强与东盟国家在环境产品标准制定、认证审核等方面交流,开展标准化对比研究、环境标识及环境产品标准谈判,协助区域内相关国家建立环境标准体系,推动中国环境标识、环境标准的国际互认,降低因环境产品技术标准不同导致的非关税壁垒。建立中国-东盟环境产品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根据对象国需要翻译成东盟语种版本,为各国环境产品进出口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协调各国通关手续及检验检疫标准,规范监管流程,避免重复监管和多重查验,对环境产品贸易减少不必要的税费,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贸易成本,推进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