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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能效壁垒对我国家电出口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

发表于:2018-05-22 17:01 作者:admin

张南雪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佛山 528000

  摘要:随着全球能源供应趋紧以及贸易持续低迷,世界各国以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为由,针对家电出口从能效标准、能效标签、认证测试程序、最低能效等多方面制订日益严格的能效壁垒,这对我国的家电出口产生一定影响。鉴于此,本文首先详细地介绍了我国家电出口面临能效壁垒的现状,其次分析了能效壁垒对我国家电出口的影响,最后从自主研发、部门联合、行业升级、借助“互联网+”等多层次提出了针对性的策略。

自金融危机以来,全球贸易持续低迷,各国为保护自身产业和减轻国内经济压力,频频使用多种贸易保护手段对竞争对手的产品进行制裁,特别是20183月美国总统特朗普挑起的以加征关税为基础的中美贸易摩擦,标志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进入新的局面。事实上,除了关税壁垒以外,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通过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来达到限制他国产品出口的目的,这种手段以苛刻繁琐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内容,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消费以至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设卡,具有影响范围广、隐蔽性强的特点。随着世界能源供应趋紧,许多国家都普遍认识到能源越来越成为稀缺性资源,加之气球变暖下温室气体排放的约束,以能效“绿色”壁垒为基础的电子电器产品能效标签和最低能效标准等大行其道,能效要求已成为我国出口电器产品不容忽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一、我国家电出口面临国外能效壁垒的现状

(一)家电出口遭遇的能效壁垒日趋增多

当前,在能源危机的笼罩下,加上节能减排的要求,以美国能源之星、欧盟ErP等法规或标准为代表,对家电等机电产品实施能效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手段应运而生且使用广泛,这对于我国家电产品出口大国,其产品在世界贸易市场上占据重要比例,不利影响较大。根据WTO官网发布的WTO/TBT通报统计显示,目前国际上研究和制定能效标准的国家和地区已达50多个,其中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有40多个,形成了以美国能源节约计划、欧盟ErP/EuP指令为代表的能效壁垒,主要针对不符合能效、环保标准的产品。根据湖南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发布的《WTO与技术壁垒年度报告(2017)》显示,2017年,WTO各成员国发布的2230TBT通报中涉及保护环境、能源效率的通报达299件,占总通报的13.3%,而美国、欧盟发布的TBT通报分别占21%7%。环保、保健与安全,家用和商业设备等领域历来是各国发布TBT通报涉及产品领域的前五位,2017年这两大领域发布的通报占比达到了20%,同比增加了7个百分点。尤其是美国,越来越重视能源问题并提出了“能源节约计划”,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统计数据显示,2014~2016年,涉及家电领域的美国对外TBT通报375255件,总计占同期美国TBT通报总量的16%,包含了如电视、空调、电灯、热水器等各种家用电器产品,主题涉及节能标准、测试程序、能源标签、产品定义等,对我国家电出口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二)能效要求越来越严格

近年来,世界各国出台的产品能效标准法案日益增多,从能效标准、能效标签、认证测试程序、最低能效等多方面制订严苛的要求。20174月,欧盟针对取暖器出台了能效法规,对局部空间加热器的加热效率、排放以及产品信息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单一加热而无温控器的电取暖器,像功能简单的辐射式、对流式等低端取暖器,因其功率较大难以满足要求,这使得我国所有出口至欧盟的电热取暖器产品品类,如暖风机、电热油汀、电壁炉等受到较大限制。世界各国在能效法规的制定上从无到有,采取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包括:1、替代式,如20177月,欧盟发布新的能效标签框架指令(EU)2017/1369,取代原来的能效标签框架指令2010/30/EU,受影响产品有家用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等共计15件,增加了设置产品数据库以及能效标签等级的要求;2、修改式,如2013年日本消费者厅对《电气机械器具品质表示规程》进行部分修订,根据其工业标准缩小了“制冷/制热量和制热/制热耗电量”的公差允许范围;3、渐进式等,如美国能源之星规范V1.1版规定,金属卤化物灯在201391日前每个灯-镇流器系统的初始光效应大于等于65lm/W,而在此之后该数据应大于等于70lm/W。另外,部分国家通过制定和修改产品测试程序,在检测程序中提高了产品能效合格的标准,从而限制产品使用的能耗水平以达到贸易壁垒的目的,如美国2015年就发布30多起设计更新产品能效测试程序的TBT通报,占美国该年度能效通报的一半左右,涵盖空调、锅炉、LED灯等19种产品,以LED等为例,该产品测试程序的补充公告中增加了对光通量输出等7项能效指标的测试要求。

(三)能效壁垒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

由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掌握许多制造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尤其是高端前沿性的节能减排技术,为了占据制造业的高端位置,保持在家电等一般制造业产业链的上游,以美国为代表的不断提升能效壁垒覆盖范围,能效要求最初主要针对电脑等电子产品,之后逐渐延伸至电机、办公设备、照明和家电等,之后又扩展到建筑节能领域。美国的“能源节约计划”目前已经覆盖电子、家电、灯具及风扇、办公设备、制冷/制热设备、水加热器和建筑产品等8大类产品且仍在不断扩大。美国的“能源之星”标签计划涵盖的产品有60余种,包括家用电子产品、洗衣机、抽湿机、洗碗机、冰箱、室内空调、商用冰箱、商用蒸煮锅、电脑及其照明产品等。另外,在涉及能效要求的TBT措施中,家电的规格越分越细,往往从最先的一个或几个规格,细分为多种系列、多种规格,对应的测试及评价方法也越来越细化。另外,沙特阿拉伯、秘鲁、卡塔尔、白俄罗斯等国的能效产品管辖范围也从照明产品、家用电器扩展至机动车辆和锅炉等产品。

(四)能效壁垒的“区域化”和效仿效应愈加明显

在美国和欧盟的示范效应下,国外能效壁垒的“区域化”和效仿效应愈加明显。一方面,在一个区域内,部分国家以某个国家作为“领头羊”,其他国家紧随其后,在能效要求方面实现共同进退。如2017年,卡塔尔继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约旦等国后也发布TBT通报,拟将洗衣机和冰箱类产品纳入能效标签要求。作为目前海湾国家能效标准体系最为完备的国家之一,沙特阿拉伯对机电类产品,已经发布了对空调、洗衣机、冰箱及冷冻箱、电动机、照明灯具等五类产品的能效标签(EnergyLabel)和最低能源性能要求(MEPS),这些法规已执行多年,体系较为成熟和完备。其他海湾国家在制定本国的能效法规时往往把沙特能效标准体系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卡塔尔针对洗衣机和电冰箱类产品的TBT通报标准文件就是主要参考了沙特的现行能效标准而制定的。另一方面,中东、东南亚、南美等新兴国家纷纷借鉴欧美等国能效标准或法规,针对洗衣机等产品出台相关能效法规,目前沙特、阿联酋、加纳、南非、墨西哥等多个新兴国家对洗衣机、冰箱等产品设置壁垒,呈现出涉及国家趋多、标准要求加严等特点。 

二、国外能效壁垒对我国家电出口的影响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家电产品生产大国,家电出口额也一路上涨。据海关数据统计,2000年之前我国的家电出口总额仅仅40多亿美元,2006年达到了248亿美元,2017年出口额624.5亿美元,十多年的时间就翻了十几番。根据韩国电子信息通信产业振兴会发布的《家电产业现状和展望报告书》,一方面2017年全球主要家电产品产量仍处于上升趋势,而这其中中国仍为家电制造大国,其生产家电产品达到4.2亿多台,占全球7.5亿台产量的一半以上,其中空气净化器预计市场占有率将达96.7%,空调占全球市场的42.2%。但是,由于受到不断增多且日益严苛的国外能效壁垒的影响,加之全球市场需求的萎缩,我国家电出口上升趋势放缓,甚至出现下滑,2015年我国家电产品出口626.3亿美元,同比下降3.6%,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的首次下滑。

(一)家电出口的优势与竞争力下降

目前我国在全球家电竞争中主打的是成本优势,大多家电出口依靠较低的价格来打入国外市场,相比较于高端制造企业,我国大多数家电出口企业以贴牌生产的低端产品为主,核心竞争力相对不足,一旦部分国家提高本国产品进口的能效要求,很多企业的出口产品竞争力将会下降,甚至面临被淘汰的境地。比如,2003年欧盟RoHS指令,明确规定了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的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出口家电产品参与欧盟市场竞争的价格优势将不复存在,导致许多家电企业遭到淘汰,以广州松下空调为例, 2003-2005年国内供应商由4000 多家供应商被淘汰剩下1700 家。再比如,2016年新加坡出台新规,将10kW以下空调的最低能效值要求提升了13.17%10kW以上空调提升了35.97%,法规实施后,一些生产能效值偏低的定频空调的家电企业将丧失进入新加坡市场进行竞争的机会。

(二)家电出口的生产和研发成本大幅增加

相对其他出口产品,家电等电器产品在境外出口时面临着一定的测试认证程序,这成为部分国家实施能效壁垒的一个手段,并且必要时还会通过频繁更新能效技术措施来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这对于我国家电出口企业来说,就是一种无形的生产和研发成本。20167月,以阿联酋、沙特等国为代表的海湾7国制定了《海合会低电压电气设备技术法规》,这一能效法规强调出口到这些国家的产品必须办理海湾合格标志认证证书(GCC),这对于企业不仅是在出口时增加了一道关口,而是其GCC认证证书中加入了一定的技术标准,包括一些必要的安全规定项目,以及必须满足电磁兼容EMC要求,另外在申请GCC证书时还需面临时间成本,一方面出口须提前3个月申请,而证书的审批组织一年中还有3个月的假期,集中申请将导致企业获证困难,后续清关也可能将受到影响。另外,为达到新规要求,企业还面临着出口产品的更换、升级或者是重新设计,原有部分产品因不符合要求将无法出口,可能需要更换线路板、元器件甚至电机,更有甚者,需要重新设计产品或者更换原料,这又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其产品生产和研发成本将会大大高于原有产品。

(三)家电出口企业的经济损失与风险均在增大

由于家电生产计划性较强且存在着一定的生产周期,而国外能效壁垒常常具有突发性和出台周期较短的特征,一旦国外能效壁垒实施,企业原有的计划会被打乱,部分产品会被退回甚至被淘汰,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损失,据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统计显示,我国家电企业每年由此遭受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500亿美元左右,约为年出口额的四分之一左右。201711月,欧盟委员会颁布的(EU2017/1357号决议规定了低电压指令协调标准执行的限制条件,主要增加了便携式烹饪电器标的温度限值的相关条件,涉及烤架、烤箱、面包烘烤器、带有烧烤功能的微波炉等,很多家电企业此前的出口产品都无法达到相关温度值,面临着进行问题测试或评估,必要时甚至会进行产品改造。欧盟一直是我国便携式烹饪电器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 2016年出口额达到41.43亿美元,这其中作为我国家电出口大省的广东,根据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调查,很多本地主要生产厂商遭受的直接或潜在损失在四亿美元以上。

另外,由于能效壁垒,国与国的贸易摩擦成为影响国家关系的一种隐患,这就大大增加了我国家电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外部风险,既要突破严格的市场准入壁垒,又要面对有绿色贸易壁垒引起的纠纷,常常为顾此失彼,加大海外市场风险。

三、能效壁垒下我国家电出口的应对策略

(一)增强自主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

在当前国外愈来愈注重能效“绿色”壁垒的条件下,家电企业不能一味地临时抱佛脚,在相关标准或技术法规出台之后,才想着提升产品出口标准,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依仗自身先进产品技术限制我国家电出口。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增强自主研发能力才是最根本的解决之路。特别是我国家电目前出口的产品仍然以低端产品为主,这就要求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科研队伍,提高创新能力,在国外高端家电市场上建立自己的品牌,掌握核心技术,改变现有欧美等国居于产业链上端的现状。这方面,海尔集团做出了较好的表率,其在产品出口的过程中一直注重技术能力的提高,尤其是1998年就建立了中央研究院,与美德日等发达家电生产国家建立研发联合,同时还成立自己的质量检测中心,通过自身的质量管理、认证检测,结合不断研发,提升产品技术含量。2016年海湾7国的新规,海尔冰箱成为首个获得GCC认证的冰箱品牌,一举达到了《海合会低电压电气设备技术法规》的能效门槛,成为我国家电企业出口的一个产业标杆。这得益于海尔集团自身对自主研发能力的注重,在国外市场形成品牌效应,而这种高端技术也对我国其他家电企业具有外部效应,使得企业认识到只要注重产品研发与升级,能效壁垒才能完全克服。

(二)转变思路,多部门联合主动应对

我国家电出口企业应首先改变以往重安全、轻节能和环保的错误观念,主动利用各种渠道收集和掌握国外针对有关产品正在实施或拟定中的各类能效法规和指令,形成对能效壁垒、WTO/TBT通报评议的预警机制,一旦出现新的标准或法规,有相应的应对手段,更重要的是,熟悉WTO贸易规则,在必要时要维护自身合理权益。另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家电出口企业也应该加强合作,建立标准及技术法规共享平台,整合政府、企业等专业优势与资源,形成一整套的信息共享、风险预警以及应对等关联机制,面临突发事件,能够形成合理,降低能效壁垒的不利影响。针对不同的出口市场、不同产品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不利影响。

(三)推动绿色理念发展,加快行业转型升级

家电生产企业应该增强低碳环保节能意识,严格按照国际标准要求和进口国实际能效要求组织生产,通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产品的节能水平,加快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产品,实现产业链条的升级。政府相关部门则积极推动“绿色”发展的“中国制造”理念,适时将能效领先指标纳入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制定对节能环保企业的财税优惠和补贴政策,在新能源投资、研发与技术升级等等方面提供多重支持,实现行业的优化升级。同时,我国政府以及家电生产行业也应该利用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经济转型战略,加快行业内过剩产能的化解与对外投资,积极助推行业的结构优化与升级。

(四)借助“互联网+”战略,多元化拓展出口市场

近年来,中国国务院频繁发文支持“互联网+外贸”,出口跨境电商正是“互联网+外贸”的结合体,近年来跨境电商的交易额不断提升,年度增长幅度在20%以上,对出口贸易形成了有力支撑,这其中我国生产的机电产品成为跨境电商交易的主要产品之一,我国家电的出口也应该借助跨境电商成为政策的受益者,在“一带一路”、“互联网+”、金融市场开放等多个战略背景下,加速产品与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另外,借助互联网的优势,我国家电出口还可以在降低市场过度集中所产生风险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在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向新兴市场拓展,特别是以“一带一路”对外战略为基础,向中东、拉美、非洲、东盟等国家的家电市场延伸,有实力的企业还可以积极寻求跨国并购,到境外建立研发、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能够在当地市场积极适应其产品的技术标准,当地研发、生产,当地销售,实现由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的全面转变。

(五)鼓励家电企业海外投资,开发适应当地能效标准产品

国内家电企业应该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政府应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开展海外的商标注册、品牌并购与投资等行为,开发适应东道国能效标准的本土化产品。不同的国家国情不同,在能源生产、储备以及使用方面均有差异性,这就导致了能效标准的差异性。目前不仅有以美国、欧盟为首的能效壁垒,中东、东盟、南美、北非等区域的发展中国家也设置相应壁垒,其中的原因各有差异。这就需要我国家电企业“走出去”,了解东道国行情与科技水平,建立相应的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只有这样一旦东道国出台相应壁垒,才能有所准备,降低家电生产与出口的经济损失、风险等。这方面,海尔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作为我国家电领军企业,自1999年在美国设立工厂,就拉开了全球化序幕。截止到2017年底,海尔集团的生产销售网点遍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海尔、美国GE Appliances、新西兰Fisher & Paykel、日本AQUA、卡萨帝、统帅6大家电品牌全球化战略,已经成为全球第一的品牌集群,参与了56项国际标准制定,加大的实力与先进的技术使得海尔在应付海外能效壁垒方面走在了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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