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业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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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如何利用现有政策降低贸易成本的几种方法

发表于:2017-05-17 17:02 作者:admin

杨素琳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外贸企业普遍面临贸易成本提高、汇率波动过大、利润空间缩小、市场前景不确定等不利景象,我国出口增速放缓直至负增长。为了帮助外贸企业摆脱困境,近年来我国出台了许多优惠贸易政策。外贸企业如何利用好现有的优惠政策降低外贸成本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话题。本文主要从海关税收政策和通关管理的视角出发,为企业寻找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的方法。

 

近年来,我国出口一改往年高速发展的态势,不单出现了出口贸易的负增长,而且企业外贸成本也出现了激剧上涨的因素。以西部地区一家出口右铁产品的生产型外贸企业为例,右铁产品原材料成本2011年为25/公斤,2016年为30/公斤,上涨了20%;劳动力成本20112200//月,20163000//月,上涨了36%;工厂水电费201118000/月,201635000/月, 上涨了94%;货物仓储费201122000/月,201635000/月,上涨了59%;码头装卸费20112000//月,20163000//月,上涨了50%;报关报检服务费2011400/票,2016600/票,上涨了50%;出境检验检疫费2011420/票,2016550/票,上涨了31%。除此之外,厂房租金、运输费用、集装箱费用等成本的涨幅这几年也在15%-25%之间。显然,外贸成本上涨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降低了企业对外竞争力,国家为此不断出台“降贸”、“减税”政策,是如何利用现有政策的规定,降低企业的外贸成本,本文笔者认为,在外贸实务中有几种方法值得企业重视和应用。

一.打造企业成为经认证经营者(AEO

我国海关总署201412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把企业按信用状况分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其中认证企业(AEO)又分为一般认证企业和高级认证企业,与国际AEO认证接轨。为了提高外贸企业对外竞争力,我国海关依法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并给予互认AEO企业相应通关便利。截止201612月,我国海关已分别与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等国家(地区)海关签署了AEO互认协议;另外,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的AEO互认已经开始在南京、福州、厦门、高雄、基隆等海关试点。2017年,中国有望与瑞士、美国、新西兰、以色列、日本等国家签署AEO互认协议。

企业为什么要打造成为AEO企业呢?或者说AEO企业可以享受哪些通关便利呢?企业如何打造成为AEO企业呢?首先因为海关对AEO企业提供了以下通关便利:(1)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2)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3)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4)享受海关“汇总征税”管理模式。除此之外,高级认证企业还可以享受以下便利:(1)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2)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3)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4)享受AEO互认国家(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一般来说,打造成为AEO企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海关要求企业的权利与责任是对等的,AEO企业所享受的高效通关便利是与企业规范严谨的内部管理紧密相关。

综合以上通关便利化措施,AEO企业通过以下途径实现了贸易成本的降低:其一,低查验率、低审单率、优先申报、优先放行、配备海关专职协调员等措施使AEO企业通关时间由原来的3天缩短为1天,使得与通关时间紧密相关的仓储费用得以降低,帮助企业节省了将近三分之二的仓储费用。其二,汇总征税措施可以让企业当月的税款缴纳时间延后到次月,为企业资金周转争取了时间,由此企业的资金使用成本得以降低。其三,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这项措施减少企业资金被以保证金形式占用,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将会提高。其四,与国际海关开展AEO互认这项措施使我国AEO企业在国外同样享受高效的通关便利,国外通关成本得到降低。

二.选择按 “自报自缴”模式缴纳进出口税费

“自报自缴”模式是海关总署2016111日实施的一项通关便利化措施,进出口企业在货物申报时自行利用预录入系统的海关计税(费)服务工具计算应缴纳的税费,并对系统显示的计算结果进行确认,连同报关单预录入内容一并提交给海关,企业在收到海关通关系统发送的回执后自行办理税费缴纳手续,海关放行货物后再对企业的涉税要素进行抽查审核。“自报自缴”模式的亮点是外贸企业自主申报自行缴税,海关对申报价格、归类、原产地等涉税要素的抽查审核放在货物放行之后。 “自报自缴”模式比现行税收管理模式更加简化,大大缩短了货物通关时间。也减少了涉税要素。

分析两种税收模式的作业流程,“自报自缴”模式通过简化流程从以下方面实现贸易成本的降低:其一,企业自主申报自行缴税省去了等待海关审核各项涉税要素的时间,税费由计算机系统计算,企业只须对计算结果进行确认便可缴税,缴税时间由企业掌控,企业缴税由被动缴税变成了主动缴税。企业缴税完毕后海关马上放行货物,企业立即提货,把货物逗留海关监管区的时间降低到最短,货物仓储费用得以降低。其二,“自报自缴”模式因为简化了货物放行前的涉税要素审核、组织验估和查验等通关环节,通关时间至少减少了2天,企业除了可以减少2天的货物仓储费用之外,还可以快速将海关放行的货物投入市场,加速企业货款回笼,降低资金占压。

三.慎防关税从协定税率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导致的税收成本提高

2017112日起,海关总署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其他脂和油、固状乳、浓缩非固状乳、奶油等五大类商品由协定税率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与此同时,海关总署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牛肉和奶粉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并公布2017年度这两大类农产品的进口触发水平数量。2017年度牛肉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为170000吨、奶粉实际可进口的触发水平数量为19294吨,意思是这个数量以内进口的牛肉和奶粉按协定税率征收进口关税,超过这个数量就要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为什么会出现税率恢复呢?原因很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公告的相关规定,我国可以对从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进口的自贸协定项下超过规定进口数量的商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即关税由协定税率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换言之,自贸协定项下,某种商品进口数量超过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时,我国可以不再按协定税率征税,而是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税,以此提高该商品的税收成本,达到保护我国相关市场的目的。

以黄油(商品编码为0405 1000)为例,根据《2016年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最惠国税率为10%,新西兰协定税率为1%。进口50万元人民币(CIF价格)的黄油两种税率情况下税收成本核算如下:1、最惠国税率下的税收成本。最惠国关税=50×10%=5(万元人民币),增值税=50+5)×17%=9.35(万元人民币),税收成本=最惠国关税+增值税=5+9.35=14.35(万元人民币)。2、协定税率下的税收成本。协定关税=50×1%=0.5(万元人民币),增值税=50+0.5)×17%=8.585(万元人民币),税收成本=协定关税+增值税=0.5+8.585=9.085(万元人民币)。3、两种税率下的税收成本比较:最惠国税率下的税收成本-协定税率下的税收成本=14.35-9.085=5.265(万元人民币)。结论是,进口50万元人民币(CIF价格)的黄油(商品编码为0405 1000),最惠国税率下的税收成本比协定税率下的税收成本高了5.265万元人民币。显然,原本享受协定税率的商品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会必然导致税收成本提高。为此,外贸企业在进口业务中应对此高度重视以下几点:一是,签订外贸合同前留意合同项下的进口商品是否属于协定税率商品,比较协定税率和最惠国税率的优惠幅度,核算两种税率的税收成本;二是,通过海关和商务主管部门了解进口商品的数量是否已经超过海关总署规定的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的进口触发水平数量,如果超过就停止签约;三是,及时关注海关总署公告,及时获取有利的贸易信息,提前制定进口计划。

四.关注海关税收政策调整,提前做好趋利避害准备

近年来,我国海关总署实施促外贸稳增长的激励政策,对进口关税税率做了较大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最惠国关税的调整主要是面向部分信息技术产品,长期以来,信息技术产品的税率相对较高,导致进口信息技术产品国内卖价居高不下。此次降税涉及822项信息技术产品,大部分产品降税幅度超过50%。以装有声音重放装置的盒式磁带录音机为例(商品编码为8519 8112),最惠国税率为30%,首次降税税率为22.5%20167月至20176月),第二次降税税率为15%20177月至20186月),第三次降税税率为7.5%20187月至20196月),20197月以后税率降为0。其二,协定关税方面,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项下的部分商品,中国与澳大利亚、巴基斯坦、瑞士、哥斯达黎加、冰岛、韩国、新西兰、秘鲁等国的自贸协定下的商品,协定税率水平进一步降低。其三,特惠税的调整主要面向经济最不发达国家,201612月新增厄立特里亚和柬埔寨王国8047个税目产品,特惠税商品达到两个国家出口商品的97%,截止201612月,我国共对51个经济最不发达国家提供了特惠税。

海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外贸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利好消息。同一个时间同一种商品,特惠税往往低于协定关税,协定关税又会低于最惠国关税。为了尽量降低税收成本,外贸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好海关政策,结合进出口经营范围,适当开拓新的贸易市场,优先选择从特惠税国家进口,其次选择从协定关税国家(地区)进口,确实需要从最惠国关税国家(地区)进口时,则认真确定一下进口时间表,争取一个最优惠的关税税率。

五.利用跨境电商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降低外贸成本

我国跨境电商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2015年交易总额达47847亿元人民币,其中跨境电商出口交易额占83.1%,进口占16.9%。互联网信息技术在经济生活中的广泛运用改变了人们的购买模式和消费习惯。跨境电商作为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产物以它特有的优势,减少了贸易环节,简化了贸易流程,缩短了贸易时间、降低了贸易成本。跨境电商正在改变着传统外贸的营销方式,对贸易链各个环节都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目前,我国海关已开放了跨境电商直购进口和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两种进口管理模式,企业需结合经营品类和备货能力来选择合适的通关模式;跨境电商出口现阶段主要支持B2BB2C模式。实践表明,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外贸业务将会有效降低贸易成本。以跨境电商出口手机到印度为例,FOB价格1000元的手机传统外贸出口销售费用为200元,但跨境电商出口销售费用为60元,跨境电商平台帮助外贸企业降低了70%的销售费用。跨境电商平台作为专门提供进出口商品交易、支付结算、配送服务、报关报检等综合服务的平台,为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节省了大量分散于不同企业不同外贸流程所导致的时间成本和流通成本。外贸企业不需要再花费大量时间与客户洽淡、与银行结算货款、与货代企业托运货物和办理报关报检等业务,而是有更多时间专注于产品质量提升和多元化市场开发,外贸的整体效应因为跨境电商平台的综合服务而提高,外贸的总体成本也因为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服务的集约化管理而得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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