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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消费税调整下的三种通关渠道的选择

发表于:2017-05-17 16:49 作者:admin

冯 芳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20169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先后发文,对进口化妆品消费税作出了调整,由原来的30%下调至15%,这无论对于化妆品进口企业还是消费者而言都是重大利好。本文探究了此次进口化妆品消费税调整的起因,综合比较了当前一般贸易、跨境电商、个人行邮这三种进口通关渠道,并从准入条件、税基、消费税率计算、起征点等多个维度全面分析了此次进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调整对化妆品进口行业会产生哪些影响,以及这三种进口通关渠道各自的优势劣势,最后为化妆品进口企业选择通关渠道提供战术参考。


2016年9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同时海关总署也发布了《关于进口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执行事宜的公告(2016年第55号)》。即自201610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消费税税率由原来的30%下调至15%。其中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毫升(克)或15/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新政的出台致使进口化妆品行业瞬间沸腾,下面笔者首先分析一下该项税改的起因。

一、化妆品税改新政的起因分析

原因一:消费升级,购买渠道多元化,国内市场增速连年下滑

近些年随着我国国民境外旅游、出差、探亲等出境行为的大幅增加,化妆品尤其是国际一、二线化妆品,其国内外高达30%-50%的价差使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境外大量购买囤积,对国内化妆品市场造成了不小的冲击。根据国家统计总局201712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化妆品零售总额为2222亿,同比增长8.3%,低于整体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水平。对比前两年的数据, 2013-2015年中国化妆品零售总额年度增速分别为13.3%10.0%8.8%,增速连年下滑。笔者认为,随着新型城镇化率的不断攀升和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化妆品已然成为大众消费品,同时伴随着消费升级和护肤保养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青睐高端产品,并追求更完美的使用体验及更好的使用效果。尼尔森中国零售商研究部负责人唐东则表示,过去消费者的购物渠道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大型商场、超市。而现阶段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线上线下分庭抗礼,个人护理、化妆品店、网购、微商等相继兴起,极大地丰富了消费者的购买渠道。

原因二:有利于降低消费者、企业的负担

此次进口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方面可以缴纳符合心理预期的税款,尤其是普通进口护肤类化妆品的降税幅度较大。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可以选择个人行邮、跨境电商渠道的快速通关服务;对第三方电商平台来说,未来将会有更多的SKU上线。

从企业角度,倘若其主要销售大众护肤类或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则可受益于此次新政,因为普通化妆品的消费税现已降为0,税额成本降幅明显,由此可能刺激国内化妆品消费市场回暖。

原因三:有利于完善国内化妆品消费市场

根据KOTRA公开的资料显示,中国的海外直购产品中最受欢迎的品类是化妆品和美容产品,占比达53.4%,位列第一。但是当前大多数消费者都是通过人肉代购、外海网站直邮、国外转运等灰关通道购买境外化妆品。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海关、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系统等在这方面数据采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这种模式存着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

此次对于普通化妆品消费税的取消,一方面是因为早期的化妆品消费等同于奢侈品消费,很多消费者买不起境外化妆品,对化妆品征税是调节收入分配;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更多的化妆品日趋成为普通消费品,基础增值税为 17%,倘若再加收 30%的消费税,税收合计则高达 50%左右。现在,就普通化妆品和高端化妆品这两者进行区分,征税范围更为合理,征收消费税理由也更充分。简言之,要想将消费者留在国内,首先便是要有“物美价廉”的商品,尤其是国内与国外相同的产品也应有相同的价格和服务。如果价格较为接近,消费者自然会选择购物体验更好的境内直接购买。此次下调消费税,必然会导致化妆品消费回流,海外代购的数量将会直线减少,从而可以建立起更为健康、安全、合理的国内化妆品消费市场。

二、进口化妆品三种通关渠道的选择

(一)一般贸易进口通关渠道

一般贸易进口渠道的优点是官方文件较为齐备。进口化妆品如需进驻各地商场、超市等实体店进行销售,商超都会要求供货商提供中文标签备案、进口报关单、卫生证书等官方文件,而这些单证只有走一般贸易进口通关渠道才能具备。对于一些在化妆品行业从业时间长、规模大的企业而言,由于其原有的销售渠道主要通过各地代理商在大型商场、超市进行销售,且业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B2B业务,所以他们一般不愿意也不会放弃原有的业务模式。该渠道的缺点就是前期各项备案手续繁琐、单证获取时间较长。例如化妆品备案周期长达6个月,且全程费用较高,对于一些中小企业而言,他们不愿意花费如此高昂的费用,尤其是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其更新迭代的速度很快,往往会出现国内产品刚刚完成备案,国外迭代产品推出上市的情况。

此次进口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后企业如果选择一般贸易渠道进口化妆品,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的综合税率则从原来的83.86%下降至28.7%,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的综合税率下降至51.41%,下降幅度都比较大。于此同时,普通护肤类化妆品的综合税率没有改变,依旧为22.85%,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的综合税率反而从原来的22.85%上升至44.53%。因为在此次进口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前,所有护肤类化妆品是不征收消费税的,此次调整后普通护肤类化妆品消费税依旧为0,但是按照价格裁定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则需征收15%的消费税。

(二)跨境电商进口通关渠道

2015年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立后,2016年初国务院又批准在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进口渠道的优点是免去了一般进口贸易的相关单证,同时用跨境综合税代替了“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模式,且消费税、增值税打七折,这使得综合税率大幅度降低,尤其是对于涉及消费税的化妆品类目来说更是重大利好。

但是该渠道的缺点是目前全国只有13个城市的可以试行,尚未全面铺开,如果企业想要走跨境电商渠道进口化妆品,则需要入驻某一试点城市下属的跨境园区才能开展业务。目前跨境电商主要有两种业务模式:直邮进口模式、保税进口模式。其中保税进口业务模式因整进零出(货物以集装箱形式整批进口存放在各试点城市的保税仓,在线形成订单,在国内保税仓分拣打包,逐个清关后交给物流派送),一方面节省了商家的物流成本,另一方面物流速度几乎与国内订单无异,消费者体验非常好,也是目前主流的跨境电商模式。因此2015年至今全国各综试区跨境进口无论从单量还是交易额都呈现出井喷式增长。另外,该通关渠道仅支持在线业务,即便很多跨境企业在线下开设了很多O2O体验店,但消费者不能现场提货,只能扫二维码在线下单,因为在跨境电商渠道下海关总署的电子口岸需要抓取三单信息(订单、支付单、物流单),在三单合一后在线形成个人物品申报单才能在线完成清关。

此次进口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后,该渠道下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的综合税率从原来的47%下降至11.9%,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的综合税率下降至26.35%,下降幅度都比较大。于此同时,普通护肤类化妆品的综合税率没有改变,依旧为11.9%,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的综合税率反而从原来的11.9%上升至26.35%(原因同上,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的消费税由0上调至15%)。

(三)个人行邮进口通关渠道

该渠道下进口化妆品的行邮税税率普通为30%、高档为60%,有50元起征点,且以完税价格作为计税基础,因此若完税价166元及以下的普通化妆品和完税价为83元及以下的高档化妆品则可免税。普通化妆品166*行邮税30%后税金为49.8元;高档化妆品83*行邮税60%后税金为49.8元(≤50元免税额度),若价格再高,则超出免税额度。

个人行邮进口通关渠道具有申报速度快、成本低的优势。走一般贸易通关,涉及到做中文标签,备案报检、报关等,全部流程大致需要半个月左右时间。而走个人行邮渠道,最快当天即可清关,这适合于某些参展品及部分对时效性强的货物。但这种进口渠道也会因申报品名要求更高、每个包裹产生录入费导致运输成本增加、海关抽检几率增加、每个包裹需要提供个人真实的身份信息等缺陷。

综上,笔者就普通化妆品和高档化妆品这两种情况进行比较,由此发现就进口化妆品的综合税率而言,不论是美容、修饰类化妆品还是护肤类化妆品,跨境电商通关渠道的综合税率相对最低。且跨境电商渠道清关速度最快、SKU较为丰富,消费者体验更佳(详见表1)。另外跨境进口作为一种新型贸易渠道和新型业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过去两年多各综试区的业务增长已经向我们证明各路资本对于跨境进口业务的贴身追逐的热度。但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跨境进口不论从监管政策的明晰、监管模式的创新、海外仓和保税仓的建立、供应链实效性等方面还远没有达到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未来跨境进口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更多地体现在品牌、质量、服务和效率上。

1 进口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后三种通关渠道的综合对比

(一)进口企业在海关备案时的注意事项

根据各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现行相关制度规定,跨境电商经营主体需向所在地海关进行事先备案,同时所售商品也需逐一备案。笔者以浙江(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下沙园区的海关特殊监管仓库及萧山空港B型保税区海关为例,这里目前实行W账册监管。所谓W账册是海关与物流企业进行联网监管的重要手段。该账册对中心内物流企业进出货物的行为实时记载,海关定期对账册核查核算,做到对物流企业的仓储、经营行为一目了然。由于W账册采用事前备案制,跨境进口企业在报关前要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55号公告《调整的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的新HS编码((2016101日起旧HS编码作废,使用旧HS编码的商品将作为负面清单商品处理)事先确定商品税号和归并关系,同时使用新的计量单位,向海关备案。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报关现场对货物的品名、归类的认定时间和程序,有效提高了现场通关速度。

(二)进口企业在报关时的注意事项

化妆品进口企业在报关单上必须填写正确的法定计量单位。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55号公告(关于进口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执行事宜的公告)的规定,化妆品只有两个法定计量单位即第一计量单位“千克”和第二计量单位“件”。其中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即不包括内层包装物和外层包装物的重,下同)申报第一法定数量;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第一法定数量;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包装标注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商品净重申报第一法定数量;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其中,申报第二法定单位作为计量单位是针对某些特殊税号采用的。

(三)进口企业在缴纳税金时的注意事项

在缴纳跨境进口综合税的时候,化妆品进口企业需要注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是纳税义务人,也可以由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公司企业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消费者购买单次交易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年度交易限额为2万元,若超出金额则将按照一般贸易全额征税。另外化妆品在销售的时候经常会以组合套装的形式进行销售,对于进口成套化妆品的备案和申报,笔者从杭州海关方面了解到,同一包装内是相同的化妆品,可以按照一个HS编码进行备案和申报;同一包装内是不同商品(例如洗发水和护发素),则因为涉及到不同的税号,必须分别备案和归类,海关分别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税。

(四)进口企业在跨境保税仓内库存调拨时的注意事项

在同一保税区域内的跨境进口企业之间转让、转移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主管海关会审核企业报送的电子信息,并对电子账册底账数据进行相应核增核减。笔者从杭州海关了解到,此次进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调整后,相关企业在跨境保税仓内进行库存调拨时要用新备案号和新HS编码申请库存W账册的调整。与此同时建议跨境电商系统后台新增第一、第二法定计量单位;调整计税逻辑(进口普通化妆品不涉消费税,高档化妆品涉及消费税),避免漏收税金。同时企业需要按照新的HS税号和新的商品备案号向电子口岸推送三单信息(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以便实现快速、顺利清关。

总之,在当前进口渠道多元化的背景下,企业要学会多条腿走路,根据不同品类的适用税率,选择低价、便捷、高效的进口途径,实现渠道多元化,合理配比国内一般贸易仓、跨境保税仓及海外仓。这样才能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在未来政策缓冲期结束后持续发展,开疆拓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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