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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跨境电商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分析

发表于:2019-08-14 16:13 作者:admin

周记顺  郭昕宇  华中科技大学

 

摘要:开放给中国经济注入活力,跨境电商作为对外贸易新业态,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本文首先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进行总结,然后着重分析了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发展面临的困境,包括政策法规不完善、配套服务不成熟、区域发展不均衡、人才岗位不匹配等。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困境的优化建议,例如借助一带一路、加强政府作为、完善配套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和加快人才培养等。


在传统贸易形势低迷的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商迅猛发展,现已成为拉动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总额高达8.06万亿元,同比增长20.3%,发展势头强劲。然而,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正面临着政策法规不完善、配套服务不成熟、区域发展不均衡和人才岗位不匹配等多重困境。为此,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一)跨境电商交易额不断增长

1反映的是2008-2017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进出口贸易总额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情况。通过观测可知,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经济总量逐年上升,但受国际经济不景气、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因素影响,近几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出现下滑趋势,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日趋减弱。在传统外贸形势持续低迷的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商负势竞上获得了快速发展,现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及经济增长的新驱动。2008-2017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已从八千亿元增长至8.06万亿元,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9.26%,其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和GDP的贡献率逐年上升,2017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占我国进出口贸易和GDP的比重分别高达29%9.7%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二)跨境电商以出口为主,进口为辅

2反映的是2008-2017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的变化情况。从总量上来看,十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逐年增长,其中出口额由2008年的0.76万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6.3万亿元,进口额由2008年的0.04万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76万亿元。从增速上来看,十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年均增长率(26%)远低于进口年均增长率(52%),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增长势头强劲。从比重上来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仍以出口为主,进口为辅,但出口比重已从2008年的95%逐年下降至2017年的78%,说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结构正日益优化。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三)跨境电商B2B交易模式占据主流

3反映的是2010-2017年中国跨境电商B2BB2C交易模式占比的变化情况。通过观测可知,2010-2017年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B2C交易规模占比总体呈上升态势,2017年其交易额占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总交易规模的14.8%,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市场不容小觑,但由于我国B2C交易模式起步较晚,在政策、通关、结汇等方面仍存在很多限制,且体量大多是小额贸易,与B2B模式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2010-2017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B2B交易模式占比仅下降7.5%,仍以85.2%的比重占据高位,并将在未来很长时间内继续处于主流地位。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二、中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法规不完善

政策方面,自2012年起,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众多关于跨境电商的指导政策,包括开展试点城市、提高通关效率、明确税收标准、建立信用评价等方面,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环境。但是,现有政策的推行仍存在许多问题,例如:1、现有政策来自不同部门,彼此之间缺乏有机统一,地方政府在执行上存在难度。2、各地区相关部门对跨境电商政策持审慎态度,缺乏大刀阔斧的改革创新精神。3、政策制定无法适用于现实状况,未能发挥应有效用,小型企业难以获得资金补贴。法律方面,我国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缺失严重,缺乏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有效监管。例如1、立法方面滞后,部分商品难以界定,对通关及征税造成困难。2、现有法律缺乏对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障,跨国交易面临众多法律纷争,如公平交易权的保障问题、交易过程的损害赔偿问题和知情权易受侵害等问题。3、质量监管缺乏明确规范,通关产品的质量安全难以保证。

(二)配套服务不成熟

跨境电子商务涉及支付、物流、税收、售后、管理等多个环节,随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这些环节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综合配套服务能力仍有待提升。具体来说,其存在的问题包括:1、支付方面:第三方平台的支付佣金高,跨国交易资金周转率低,支付安全难以保障。2、物流方面:国际物流配送时间长,配送成本高,退换货困难,包裹丢失无法确责。3、税收方面:课税对象和交易行为难以界定,征税信息难以获取,小额贸易逃税现象无法杜绝,税收监控存在技术障碍。4、售后方面:退换货时间长成本高,难以提供维修服务,缺乏纠纷解决机制。5、管理方面: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准入风险依然存在,“关”、“税”、“汇”、“检”、“商”等部门缺乏有机统一的协同机制。

(三)区域发展不均衡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呈现区域不均衡的特点,从近年来数据来看,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的发展明显好于非试点城市,沿海地区的发展明显好于内陆地区。出口方面,由《2017年度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报告》可知,2017年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卖家主要集中在开放水平较高的城市,广东、浙江、江苏三省跨境电商卖家的收入占全国收入的52.9%,其中,广东以3C电子品类产品占据优势,浙江主卖家居用品,江苏以服装鞋帽等产品领先。进口方面,由《2016-2017年度中国跨境进口电商发展报告》可知,广东、上海、北京、江苏等地区的消费人数约占据我国跨境网购用户总数的一半,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城市的发展水平较高,人们的消费需求强烈,对消费质量的要求较高。相比之下,我国内陆及西南等地区跨境电商的发展则较为落后,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特点逐渐显现。

(四)人才岗位不匹配

    随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其在人才与岗位方面的不匹配问题日益凸显,具体表现在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1、从数量上来看,据相关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在跨境电商领域大约有450万的人才缺口,且2018年正以超过30%的速率增长,人才供给难以满足岗位需求。2、从质量上来看,目前我国缺少专业的跨境电商人才,个人素质难以满足岗位的技能要求。细分来说,可将我国稀缺的跨境电商人才划分为三类:业务人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这三类人才需求缺口的占比分别在3/51/43/20。对于业务型人员来说,需要具备外语、营销、物流、外汇以及各国的文化和法律知识,以更好的进行跨国销售并促成交易;对于技术型人才,需要具备设计及维护网站、平台运营、个性推广等方面的信息技术能力,以解决网络技术难题提升平台的运行效率;对于管理型人才,需要具备组织、交际、协调及战略能力,以对公司的人、财、物进行有效管理。综上,跨境电商亟需的是拥有全球化视野且具有国际化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人才培养是推动我国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三、对策建议

(一)借助一带一路,加快行业发展

“一带一路”是2013年我国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合作发展倡议,力图与沿线国家分享优质产能实现共同发展。作为国际贸易的新型模式,跨境电子商务门槛低,对经济带动作用快,符合“一带一路”开创地区新型合作的目标要求,因此,应大力抓住“一带一路”倡议这一有利时机,加快行业发展。具体的可行措施包括:1、消除贸易壁垒,实现贸易畅通。通过双多边贸易谈判,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研究和制定,逐步降低商品关税,加强国际认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友好合作。2、加强政府磋商,实现政策沟通。针对跨境电商领域,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海关、检疫、财政等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制定相应的合作政策,从而提高商品通关速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快企业资金流转,为各国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便利。3、加强信息建设,实现设施联通。帮助“一带一路”沿线落后国家加强IT网络信息技术建设、提高网络普及率、开展跨境电商平台网络运营培训,为各国之间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提供基本的设施基础。4、深化金融合作,实现资金融通。通过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加大跨境电商领域对外投资、加强银行对跨境电商企业的贷款支持,推进各国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金融合作。5、加深文化了解,实现民心相通。通过开展“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论坛、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技术研究合作中心等方式,加强各国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人才交流,提高文化互信。

(二)加强政府作为,健全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相关的政策法律却未能与之同步,因此政府及国家权力机关应积极作为,推动跨境电商又好又快发展。具体的可行措施包括:1、顶层设计,做好前瞻规划。政府应放宽视野,明确跨境电商发展的目标和意义,通过开展跨境电商市场调研,深入了解我国发展跨境电商的优势及制约因素,同时密切关注相关的国际贸易规则谈判,进而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特点和国际贸易形势的发展战略。2、加大扶持,激励企业转型。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跨境电商产业的扶持力度,例如在出口退(免)税、企业注册备案、结汇支付等方面提供便利;通过试点推广为外贸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及建设支持,加强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之间的合作,利用长尾效应挖掘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并帮助传统外贸企业实现快速转型。3、结合实际,推动政策落地。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但其效果并不显著,主要原因在于政策制定不够精准、实际执行存在难度、企业获得感低。因此,政策制定不能纸上谈兵,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结合,通过事前调研、事中宣传、事后走访等形式,确保政策扶持能够落地落细落实。4、加强监管,健全法律法规。2018831日,《电子商务法》审议通过,我国第一部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正式出台,这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进入到法律规范阶段,但其中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尚属于宏观建设层面,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性质、商品认定标准、监督管理原则、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仍缺乏具体的法律说明,因此,应加快跨境电商领域的法律建设,完善相关立法,使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有法可依,实施有效监管。

(三)完善配套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为推动我国跨境电商进一步发展,应加快完善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体系,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具体的可行措施包括:1、支付方面:(1)努力加强我国顶尖跨境电商平台与国际跨境电商平台之间的合作,整合各平台优势,降低支付佣金。(2)加大银行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力度,将跨境支付范围由商品交易拓展至服务交易,继续推广个体工商户开立贸易结算账户试点服务,取消结售汇限额要求,提高资金周转率。(3)通过加强网络信息建设和安全认证技术等方式,降低支付欺诈风险,提高跨境支付安全。2、物流方面:(1)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集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2)加强与国际知名物流企业的合作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的物流管理体系,实现海内外物流的有效对接。(3)在跨境物流的关键环节,如保税区、检验检疫等,优化管理模式,提高贸易便利化。3、税收方面:(1)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方面相关的税收规定,明确商品认定标准,降低企业赋税成本。(2)建立信用管理评价体系,推动行业诚信发展,通过资金支持提高税收监管技术建设水平。4、售后方面:(1)完善立法,明确跨境电商纠纷解决机制。(2)建立海外运营中心,通过“线上+线下”模式提高售后服务能力。5、管理方面:依托“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水平。

(四)坚持因地制宜,实现互补发展

我国跨境电商呈现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特点,东部沿海城市发展明显好于中西部地区。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对经济带动作用的日益加强,我国政府正大力推广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力图通过3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设立形成全面覆盖,加速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等22个第三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若想异军突起实现快速发展,必须在复制先行试点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实现互补发展。例如:1、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北上广深同属我国一线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因此,北京应着力借鉴上海、广州和深圳的成功经验,加快六体系和两平台建设。(2)借助于其首都优势,加快金融业和旅游业跨境电商发展,其中,金融行业应加大对跨境电商企业的资金支持,建设覆盖全球的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多元便捷的支付方式,力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跨境电商金融服务行业。旅游方面,应推动电子客票和电子货单的快速发展,提供跨境旅游个性化定制服务,打造现代旅游服务的一流知名品牌。2、沈阳、长春、哈尔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沈阳、长春和哈尔滨的工业基础雄厚,因此,应依托沈大工业带、长吉工业带和哈大齐工业带,大力发展钢铁、能源、化工、重型机械等跨境贸易,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2)东北地区应借助与俄罗斯的地缘优势和“一带一路”倡议,着力发展同俄罗斯的木材及矿产跨境电子贸易。3、南昌、武汉、长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依托“中部崛起”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互联网+现代农业”打造新型生态农业模式,利用粮食、茶叶、蜂蜜等特色农产品打造知名跨境电商品牌。(2)利用高校资源,建立校企合作,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五)加快人才培养,适时引进人才

一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当前我国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迅速,但相关的岗位人员却未能与之适应,因此应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智力支持。具体的可行措施包括:1、政府推介,实现人企匹配。政府应通过建立人才数据库,为跨境电商企业寻找外语、营销、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供便利,同时可利用商业论坛、人才招聘会等活动,为企业和人才搭桥牵线,实现有效对接。2、因岗设课,课岗融合。各大高校应根据跨境电商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设置相应的理论和实践课程,进而实现课程和岗位的深度融合。3、校企合作,加强融合。各大高校应加强和跨境电商企业的合作交流,通过深入了解跨境电商企业对人才能力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培训,同时为相关领域的专业学生提供到企业实习的机会,实现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的知行结合。4、加大补贴力度,引进优秀人才。试点城市应制定相应的人才补贴制度,通过提高工资标准,给予创业、住房、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海内外跨境电商人才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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